国民经济行业的详细分类依据是GB/T4754-2017标准,它将经济活动分为多个门类,包括A至T。
门类A至N涵盖了农业、采矿、制造业、能源供应、建筑、批发零售、交通、住宿餐饮、信息、金融、房地产、租赁商务、科学研究等广泛领域。
每个门类又细分为大类01至97,进一步细分为中类和小类代码。
例如,A类(农、林、牧、渔业)包含大类01农业,02林业等;B类(采矿业)包括煤炭、石油、金属矿等开采业。
C类(制造业)涵盖了食品加工、纺织服装、化学原料等行业。
D类主要涉及电力、燃气和水供应,E类则是建筑行业,F类涉及批发和零售业,G类则是交通运输和仓储业,以此类推,每个类目都有其具体的细分代码。
值得注意的是,该标准自1984年首次发布后,经过多次修订,最终在2017年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并正式实施。
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国家标准由国家统计局主导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,对经济活动的分类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框架。
按行业代码如何划分轻重工业?
3.1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。
即每一个行业类别都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,而不是依据编制、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。
3.2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根据联合国《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》的划分原则,行业分类最理想的基本单位是产业活动单位。
但由于统计目的和核算对象的不同,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也可以采用法人单位。
当采用产业活动单位作为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时,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:a)在一个场所,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,其本身就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。
b)从事多种经济活动,下设多个活动场所,各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,并能提供相应的收入和支出等核算资料的法人单位,应进一步按经济活动划分产业活动单位。
3.3单位行业归属的确定本标准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。
a) 一个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,即按照该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。
b) 一个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,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。
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该单位的主要活动,可依据销售收入、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。
4、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4.1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,将经济活动划分为门类、大类、中类和小类四级。
门类采用英文字母编码,大、中、小类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。
门类用一个英文字母表示,即用字母A、B、C……顺次代表不同门类。
大、中、小类依据等级制和完全十进制,用三层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。
大类代码由前两位数字组成,采用层次编码法和数字顺序编码法,打破门类的界限,从01开始依据大类分类体系的排列次序按升序赋码;中类代码由前三位数字组成,第三位为中类的顺序码;小类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,第四位为小类的顺序码。
中、小类的顺序码分别从1开始,按升序排列,最多编到9。
如74表示大类商务服务业,743表示中类咨询与调查, 7431表示小类会计、审计及税务服务。
4.2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,根据需要设立了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项。
为了便于识别,原则上规定收容项的代码尾数为9。
4.3如果大类或中类不再细分,则它们后面的代码补0直到第四位。
4.4各层留有一定空码,以适应今后增加或调整类目需要。
4.5本标准的代码结构图如下: